理士電池每個月都需要放電嗎?
如果鉛酸蓄電池長期處于不完全放電狀態(tài),應(yīng)每月給予一次充分放電的機(jī)會,以保持電池極板材料的活性。 完全放電可長距離運行,直至控制器欠壓保護(hù),自動斷電。
對電池不利的因素有哪些?
對電池不利的因素很多,主要在充放電階段。
(1)“二超”的放電階段主要是放電電流超標(biāo),即長時間放電超過允許電流值; 放電的第二個問題是過放,即超過允許電池的放電量稱為“二次超”。 對電池壽命是非常有害的。
(二)“兩過”和“兩欠”充電階段“兩過”和“兩欠”。
一個。 “兩過”:一是過充; 二是鉛酸電池太久不用,又不定期補(bǔ)電。
“兩欠”:一個欠是鉛酸電池充電不足,電池經(jīng)常沒有充滿電,極板硫化后不能及時恢復(fù),這對鉛酸電池來說是極為忌諱的; 另一欠是一組電池中單個電芯之間的放電水平和充電水平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充電不足的電池充電不足,過度放電的電池。 影響整個電池組的壽命,也增加了他們的經(jīng)濟(jì)開支。
“兩過”和“兩欠”是電池的大敵,不容小覷。 但“兩過”、“兩欠”都是人自己造成的,問題比較復(fù)雜。 原因有很多,從選型、使用和維護(hù)、控制器和充電器匹配的合理性、及時發(fā)現(xiàn)電池故障原因檢測等,它們是相互聯(lián)系的。